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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皓: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应当进行修正

更新时间:2017-08-28 03:07
  【摘要】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作为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营销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表示,保险营销员个税征收有失公平。

  保险营销员代理制度对于行业迅速发展功不可没,然而保险营销员一直在税收方面有失公平。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全国“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减轻保险行业营销员从业负担”,认为个税征税过多有失公平。

  戴皓指出, 一方面营销员和公司都要按月缴纳营业税,同一笔收入被征两次营业税;另一方面从营销员个人来讲,同一笔收入既缴纳营业税又缴纳个人所得税。他认为,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有失公平,应当进行修正。 营销员作为非雇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333.33元,远低于雇员的3500元。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项目。即使营销员个人按灵活就业形式,自己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却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正是因为保险营销员负担较重,出现了高流失现象。统计显示,2011-2013年全国有508万人次加入营销员行列,同时又有502万人次流失,很多高学历人员不愿加入,营销队伍整体学历偏低。戴皓建议,提高营销员展业成本扣除比例,参照个体工商户按年纳税。例如,建议对营销员采取类似个体工商户的计税方法,按年计算应纳额,再根据月纳税金额多退少补,以解决因月度收入波动造成的总体税负偏重等问题。

  慧择提示:在全国“两会”上,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表示,保险营销员个税征收有失公平。保险营销员负担较重导致人才高流失现象,戴皓认为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应当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