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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镇五举措助力农民工维权

更新时间:2015-04-16 10:46

  【摘要】为了增强农民工法制观念,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黄梅县新开镇主要采取五项举措助力农民工维权。那么黄梅县新开镇主要采取了哪五项举措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2月28日,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社区居民梅鲜桃投诉一社区超市收取押金一千元不退的问题,经中心人员协调,于3月3日已得到圆满解决。据统计,自2014年来,该镇人社中心先后为建筑工地农民工52人、企业员工12人协调发放拖欠的工资、违法收取的押金达22.1万元。并在维权维薪工作上,积极探索总结出了“五个及时”的有效维权措施。

  及时立案。接到群众举报,由专人负责接待,并当即做好立案材料。对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维权的和超出人社职能范围的维权,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群众到合适的地方进行投诉。对已经立案的材料要及时入档,材料不足的,提醒举报人员搜集后送交。

  及时调查。针对已经立案的案例,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由中心主任带同调解员一起深入到工地、企业进行深度调查。调查的同时,既要注意采集相关资质、证照的信息,又要多方了解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直面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在深度调查之后,行成调查材料。

  及时汇报。对已经立案的案例,在调查情况后,要将调查报告及时向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对可能出现的维稳情况进行预期评估。

  及时调解。在调查了解情况后,针对情况,中心主任及调解员在两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对双方约谈,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中心人员要根据相规法律法规,指出被举报单位的违法后果及违法成本,同时劝导举报人员按照依法维权程序进行个人或集体维权,不能采取违法行为维权。经过多轮商谈,直到双方达到一致协议。对经过多次调解,仍然拒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被举报单位,中心要立即上报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有效维权。

  及时结案。对经过调解达到协议的案例,中心要及时做好结案工作。在结案后的一个月内,对举报的案例要进行回访,以确保维护举报人的正常维权维薪结果。同时,对被举报单位也要进行回访,以案例教育被举报单位接受教训,避免相关举报情况的再次发生。对已经结案的案例要同时上报县人社局和当地政府,做到有访必复,有案必结。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黄梅县新开镇主要采取五项举措助力农民工维权,即及时立案,当即做好立案材料、进行深度调查、及时汇报调查报告、及时对双方约谈,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及时做好结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