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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规出台

更新时间:2015-03-05 13:17
  【摘要】在城镇化建设力度不断增强的形势下,被征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多。对此,新余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规,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

  2日,媒体人了解到,新余市被征地农民土地被征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给予不超过15年的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据介绍,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江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比例按20%执行(其中政府补贴12%,个人负担8%);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年同等补贴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自愿选择。

  慧择提示:根据新余的新政策得知,该市自愿选择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将获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但期限不超过15年。另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按20%执行,个人只需缴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