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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9年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更新时间:2015-03-05 08:59
  【摘要】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其保障问题受到社会的关注。为此,广州市从2009年起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更好地保障。

  从广州市计生协会获悉,为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的优惠,广州从2009年5月1日起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子女三人年缴300元,就可享受25.5万元的保障金额。

  广州市计生协会表示,现代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除了面临来自意外方面的风险,还面临因重大疾病导致贫穷、贫困的风险。去年广州市独生子女有3.15万人次因为意外伤害获得保险公司赔付3196万元。作为试点,广州将成为全国最先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城市。

  还了解到,广州曾于2006年推行过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障计划,保障范围为子女年龄3-25岁,父母年龄65岁以下。该计划保障每个独生子女家庭身故或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意外门诊。但独生子女家庭的成员患上癌症等重大疾病,也只能靠其他昂贵的商业医疗保险保障。

  广州市计生协会表示,届时市民可到居委或区的计生部门投保。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广州市从2009年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根据规定,生育家庭父母及子女三人需要年缴300元,为家庭意外、疾病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