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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整职工医保的门诊待遇

更新时间:2015-04-16 08:50
  【摘要】广州市近来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待遇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据悉,广州职工医保缓冲期内不转诊还可报50%。

  目的是鼓励参保人选择基层医院
  根据医保报销政策规定,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定点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时,医保基金每月将给予最高300元上限药费、诊疗费报销。属于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如常规的注射、静脉注射、心电、血常规等),通通可以依比例进行报销。
  “职工参保人可选择一大一小两个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可以只选择小的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在其发生门诊就医时,报销比例为80%,300元药费、检查费总额内的费用,患者只需掏20%。”李程表示,但如果不选小点,仅选一个大医院为定点机构,4月1日后,其发生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基金将不再予以报销,“此举是为了鼓励参保人更多地在基层医院就医、诊疗,处理一些简单疾病。”
  如参保人选定了一大一小两个医疗机构定点,则可选择直接前往大医院就诊,但报销比例比往年的50%下调5%,如经基层医院转诊后,则按55%报销。

  缓冲期内不转诊还可报50%
  “每月300元的报销上限,不能滚存。由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多达570万,社区医院的转诊承载能力有限,所以给这部分群体3个月的缓冲期。1-3月,不经转诊也能报50%。”李程介绍。
  据悉,在居民医保参保群体中,100多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亦可同时享受大小点选点、转诊后优惠10%的报销优惠。且该群体从1月1日开始已实施转诊制度。和职工医保不同的是,居民医保门诊待遇采取的是年度1000元上限制度,门诊药费每年最高报销1000元,且居民医保因筹资层次低,诊疗、检查项目不予报销,“无论职工、居民医保,门诊选点均为当年度内有效,原则上不予变更选点。除非发生定点医院资质被取消或参保人居住地变换等特殊情况。”

  慧择提示:广州市将职工的门、急诊药费、诊疗费报销的上限设为最高300元,职工还可以选择一大一小两个医疗机构,进而享受门诊待遇。这一举措是为了鼓励参保人选择基层医院。另外,参保职工缓冲期内不转诊还可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