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险业信用水平偏低 建立“红名单”制度

更新时间:2015-04-09 11:31

  【摘要】保险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但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这给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日,政府印发《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保险业将着手建立涵盖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保险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同时依托这些记录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方面,保险业将建立“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尽管近年来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2月26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联合印发的《规划》答媒体人问时强调,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的制度安排,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正是为了适应保险业发展形势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制定出台了《规划》。

  行业信用水平依旧偏低
  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保险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因而比其他行业更看重诚信也更强调契约精神。近年来,随着《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办法的相继出台,我国保险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加之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系统、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助查询平台等监管信息系统的建立,保险业信用记录共享平台也初步搭建。
  然而就在监管层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系统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对违规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险经营行为不断规范,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明显好转,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诚信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依旧存在诸多问题。正如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所说,保险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统一的信用记录制度和平台尚未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加强;保险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体系的市场治理功效有待发挥;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依然存在。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最急需、最迫切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项,即建立保险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和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上述负责人告诉媒体人,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各行各业都要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保险业将着手建立涵盖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乃至保险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同时依托这些记录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方面,保险业将建立“红名单”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建立保险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上述负责人强调称,没有诚信,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保险监管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标多、治本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化、信息化是保险监管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使保险监管运用多种手段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建立“红名单”是为了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黑名单”则是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使失信者在保险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至于具体有哪些“红名单”和“黑名单”,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来确定本辖区的红、黑名单。
  不仅如此,保险业还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保险行业诚信放在社会群体监督之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处力度,同时推动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搭建的平台,加强与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使得每个人都自觉地诚实守信。

  多措并举提高诚信水平
  谈及《规划》的核心内容,保监会上述负责人用“两大领域”和“三大建设”予以概括。所谓“两大领域”,是指保险商务领域和保险政务领域。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商务诚信是维护商务关系、降低经营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本前提,是保险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对此,《规划》分别从产品开发、保险销售、保险服务、资金运用4个方面进行阐述。保险政务诚信则是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作为保险政务主体,保险监管机构的诚信水平对其他保险信用主体的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规划》从坚持依法行政、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守信践诺体系建设3个方面对加快推进保险政务诚信建设作出了安排。
  “三大建设”是指制度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诚信教育与文化建设。据上述负责人介绍,《规划》分别从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3个方面对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建设进行了部署,从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保险征信系统建设、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3个方面设计了保险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路径,从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消费者诚信教育、普及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4个角度对强化保险业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三大建设概括了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并建立建立“红名单”制度。不仅如此,保险业还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多项举措不断提高诚信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