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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办理如何操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00:11
  【摘要】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保险办理如何操作呢?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凡在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工伤保险待遇拨付程序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此外,本文还介绍了工伤保险待遇拨付程序,供广大参保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