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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怎么审核?

更新时间:2017-08-28 09:33
  【摘要】众所周知,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通过生育保险待遇来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保障。但是,生育保险待遇怎么审核呢?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所需材料
  (一 )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须提供以下列资料:
  1.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出院结帐收据(报销联)原件;
  3.出院证明(原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生育服务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女方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单位用工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公务员由单位开具书面证明;
  10.该女职工单位出具对公帐号及开户行及名称。
  备注:小孩出生90天内报销,如小孩已上户需附小孩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个体女方生育保险报销须提供下列资料:
  1.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2.出院结帐收据(报销联)原件;
  3.出院证明(原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生育服务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成都市符合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女方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失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失业证明 注:城镇户口由当地街道办出示证明,农村户口由当地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该人中是当地居民,无工作);
  10.外地户口需由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生育科出具未享受生育报销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
  11.女方本人农业银行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2.委托他人办理报销手续的需委托人书写加盖手指印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小孩出生90天内报销,如小孩已上户需附小孩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新都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大厅工伤生育保险窗口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内部审批流程
  经办人员对受理后的材料进行数据录入产生拨付单,单位持拨付单分别请工伤科科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医保局财务室拨款(单位需出具四川省非经营性统一结算收据)。

  慧择提示:以上介绍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希望对广大参保人有所帮助。此外,生育保险提供的是最基本的保障,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