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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产保险发行2014年次级定期债务

更新时间:2015-02-06 13:21

  【摘要】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行为,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据报道,近日,永诚财产保险9亿10年次级定期债务获批。

  保监许可〔2015〕121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关于发行2014年次级定期债务的请示》(永总字〔2014〕5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诚财产保险按照《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二、永诚财产保险应当严格按照保监会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保监会报告募集情况。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永诚财产保险9亿10年次级定期债务获批,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对此,专业人士表示,永诚财产保险发行2014年次级定期债务,有利于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促进自身实力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