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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出台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5 08:18
  【摘要】一直以来,深圳市政府都将群众的生活保障作为社会发展的重点,不断完善各项社保政策,其中,医保政策就是一大重点。据悉,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法即将出台实施。

  “国家及广东省要求各地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市社保局副局长黄险峰告诉媒体人,目前深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已基本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参保人患大病后由于使用较多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等原因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情况。深圳市政府将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民生实事。

  据介绍,此次深圳市出台的办法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商业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覆盖所有参保人,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参加重疾商业险的区别仅在于其保费资金来源有所不同:

  第一类为本市户籍的低保群体、孤儿、优抚对象,由民政福彩基金为其参保;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重度残疾居民,由残疾人保障金为其参保;

  第三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目前为3131元),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从个人账户中划扣;

  第四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原综合医保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五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原住院医保、少儿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六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原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据市社保局统计,目前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共近1158万人,其中医保一档参保人近337万,二档参保人约410万,三档参保人约411万。

  慧择提示:根据深圳将出台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办法可知,该市的重疾商业险报销比例为70%,将惠及近1158万人。另外,深圳市的保费资金渠道各有不同。不管怎样,该政策都为参保人带来了较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