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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17-08-25 08:26
  【摘要】近来,各方十分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各地也在积极推进该项关注。据悉,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

  

改革基本保障原来待遇不降
  针对有些人担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待遇降低的问题,李树民明确,改革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基本可以保障原来待遇不降低。”
  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纳工资的8%缴费,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不实行实账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李树民表示,前一阶段社会上有人担心事业单位过去没有积累,能不能用企业的钱的传闻。这次说的很明确,即机关事业单位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从而有利于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的问题。
  今年,辽宁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注重向基层倾斜。2014年,辽宁省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缩小区域间收入分配差距,98%的县区公务员津贴补贴达到所在市同职人员标准。

  基层公务员不升职也能晋级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据了解该文件已至辽宁,辽宁不设置试点将在全省统一铺开。预计今年内推行,但具体时间暂未确定。依照该规定,工作年限将成为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辽宁省有100个县(市、区),这100个县(市、区)的公务员将成为最先受益的群体。
  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
  今年,将启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例如,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据了解,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后,将形成职务与职级两条事业通道。这意味着,如果职务变化,待遇会有所调整。如果职位未变化,由于表现出色、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时间,职级也会相应调整,待遇同样变化。

  慧择提示:近日辽宁省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今年6月份左右正式启动和推进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后,该省单位职工的基本保障原来待遇不降,基层公务员不升职也能晋级。这为当地的单位职工带来了较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