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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改革: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更新时间:2017-08-27 20:46
  【摘要】一直以来,新农合改革的问题备受各方的关注,这与广大农村居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据调查得知,卫计委今年将全面推开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刚刚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态,下一步,将“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

  基于此,新一年的新农合改革思路愈加明晰。而日前国家卫计委公布的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通知中,对于新一年新农合改革的重点,涵盖了支付方式改革、大病保险推进以及省级病种扩容等方面。

  据悉,2015年,全国各地将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同时,将根据新农合基金规模、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

  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在新农合基金管控上,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慧择提示:目前,卫计委已经大致规划好今年新农合改革的流程,将建立新农合可持续筹资机制,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实际报销水平,为他们带来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