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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工伤保险将实行费率浮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13:28
  【摘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让其更好的服务于人民,近期,郴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卫生局、安监局下发《郴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对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管理。届时,郴州市工伤保险制度将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郴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保险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安全生产建设标准等因素,将浮动费率分八个档次,分别为基准费率的50%、80%、100%、110%、120%、130%、140%、150%。费率浮动时,可逐档浮动,也可跨档浮动,但上浮最高不超过150%,下浮最低不低于50%。同时,还规定了费率不得下浮的四种情形。《办法》的出台,提高了用人单位工伤发生成本,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健康,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慧择提示:郴州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体现了相关部门改革的决定,新的工伤保险将根据发生工伤保险的概率来逐渐调整费率,进而确保工伤保险基金能够用到实处,同时也是公平的体现,它的实行将进一步推动了郴州市工伤保险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