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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争取在滇粤川陕等地区启动巨灾保险试点

更新时间:2017-08-26 11:36

  【摘要】近年来,我国巨灾发生的频率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这给受灾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决定进行巨灾保险试点。据了解,2015年争取在云南、广东、四川、陕西等地区启动巨灾保险试点。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26日介绍,2015年,将总结深圳、宁波巨灾保险试点情况,争取在云南、广东、四川、陕西等地区启动试点。

  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介绍,这两年,巨灾保险试点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积累了一些经验。

  “最近,巨灾保险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务院。按照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三步走"的规划,今年开始进入"第二步",重点是推进立法保障、建立核心机制。”项俊波说。

  项俊波所说的“三步走”是指: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第三步,在2017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在谈及巨灾保险制度的立法时,项俊波说,2015年,争取将《地震巨灾保险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推动实施住房地震保险制度。指导巨灾保险共保体运行,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慧择提示:2015年争取在云南、广东、四川、陕西等地区启动巨灾保险试点。不过,中国巨灾保险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保险意识有待提高,保障的范围和规模都比较小。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