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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将按新标准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5-01-26 14:34

  【摘要】去年7月,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后,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大幅提高。为了让居民享有更好的养老待遇,苏州市将按新标准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市区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参保居民在本月25日后即可至本人的社会化发放银行领取按新标准发放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标准为:参保人员苏州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苏州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40元。此次调整共涉及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48万人,其中按高档次享受的为1.32万人,按低档次的则为0.16万人,调整后人均基础养老金待遇将达到364.9元/月。

  通知同时还调整了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档次,财政补贴标准实行分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请2015年到龄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于到龄之月至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苏州市将从本月25日起按新标准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让1.48万参保人元受益。此外,苏州市还调整了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