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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监管规则审议通过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明显分化

更新时间:2015-03-15 13:56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速,各项监管措施完善。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方面,偿二代监管规则已经通过保监会的审议,即将正式实施。

  在以风险为导向的思路下,偿二代可通过严格的风险综合评级遴选出风险暗涌的机构,通过综合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结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中,保监会对不同类别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从最近的一轮测试结果看,比起偿一代的偿付能力测试结果,产险在偿二代下降低9个百分点,寿险则高出4个百分点。有具体公司的测试结果已经开始暴露风险。

  前述偿二代项目组人士表示,原有监管口径下,多数公司偿付能力密集分布在150%到200%之间。但在偿二代下,分布出现明显分化,“高的更高、低的更低”。某轮测试显示,产险方面,偿一代下没有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而偿二代下有7家公司不足;寿险方面,偿一代下有3家公司不足,偿二代下有8家不足。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2014年11月表示,从行业最新几轮测试情况来看,偿二代下全行业的整体充足率与偿一代基本一致,基本上平稳,各家公司由于风险状况的不同出现了分化,充足率有升有降,“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公司充足率上升,有三分之二的公司充足率下降。”

  这些“新增不足”的保险公司暗藏风险。接近测试组的人士表示,测试中极端情况甚至有市场主体偿付能力从偿一代的1000%掉到偿二代的90%多,而上述暴露风险的公司恰恰是被市场认为展业风格较为激进的市场主体,“它们在测试中的压力比较大”。此外,也有一些公司在偿二代测试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是因为以前在偿付能力管理上相对保守”。

  “第一支柱可量化风险和第二支柱的不可量化风险加在一起对保险公司综合风险进行评价和分类监管,最后会得到A、B、C、D四个等级。”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表示,偿二代施行后,保监会将对被评为C、D类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控制风险与量化风险挂钩,可以让保险公司的股东、高管真正重视风险防范,因为如果打分很低,就需要补充资本金,而这涉及到真金白银。”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资金管理模式要进行创新,把风险管理作为核心因素,下一步,不同的业务结构会导致公司的资本成本、资本要求不同。在风险管控得力的前提下,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和规模的业务才更受欢迎。保险公司的投资、产品、再保、资本管理、内部考核等业务都要重新思考和梳理。”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表示。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在偿二代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化明显,在偿付能力上的监管将更加完善与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