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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保险治污游刃有余

更新时间:2017-08-27 02:47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引起国家的重视。近期,国务院出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并鼓励保险积极发挥作用。

  政策力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日益严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反映了当前这一新形势下的战略需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和要求,用铁规、铁腕来强化污染治理工作,“向污染宣战”,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目前来看,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主要依靠政府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面前显得乏力。因此,“污染企业付费、专业化治理”的第三方治理模式被寄予厚望。
  而此次《意见》的发布,体现了国务院推进第三方治理,并寄望以第三方治理为突破口,把市场机制引入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推行治污集约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把排污者的直接责任转化为间接的经济责任,把污染治理交给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来完成的意图。《意见》还同时提出“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的总体目标。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对此表示,《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治理环境污染思路的转变,强调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据市场预计,政策出台对环保产业是重大利好,将有望打开一个价值800多亿元的产业市场。

  生态补偿引入多层次保险机制
  2014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倾倒废酸污染河水,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企业被判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成为我国迄今判赔额度最高的一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今后,类似的环境公益诉讼将会受到法律的鼓励和保护,企业违法排污也将受到全方位的监督。当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每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呈现递增趋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大、范围广、受众广且修复恢复程序复杂等特点,使污染企业鲜有能力承担全部环境侵权责任,并对受害主体进行补偿。环境污染事故的频发,给污染企业生态补偿以及资金赔付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有保险专家建议:“引入多层次的保险机制到生态补偿中十分必要。”了解到,此次《意见》中提及的相关环境保险产品,除包含对环境污染后的损失进行资金补偿和保障的保险产品外,还包括针对第三方治理机构的职业责任险等防范第三方治理机构运营风险的险种。别涛认为,《意见》中的相关环境保险产品是综合的环境保险概念,不止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别涛说:“生态补偿的根本是生态环境破坏者对环境受害者进行资金补偿,实现负外部性内部化,改善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其核心在于企业的资金赔付能力以及支付意愿。”他还指出,保险机制作为一种督导服务式的保障机制,不仅能够通过相关责任险的责任设定激励生态损害的预防,而且能够在生态补偿整个过程中对相关责任迅速认定,大大提高生态补偿过程的效率。“从生态补偿的事前预防与风险管理、事后补偿以及社会成本核算等综合情况来看,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应用最有前景。”
  由此可见,在生态补偿机制中引入环责险将有效减缓企业、公众以及政府在环境事故发生后的压力,投保企业能够通过保险为污染受害者及治理污染获得充足的资金保障,并激励企业提高自身风险控制水平。

  绿色保险实现环境管理转型
  环责险这一被形象地称为“绿色保险”、“生态保险”的保险制度,有利于我国提升环境保护与治理能力,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服务环境风险管理、降低污染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影响。据环保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已有包括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5000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从2007年至今,投保环责险企业已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
  近几年来,我国全面推动环责险保险制度、深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条件日益成熟,但推进速度仍然缓慢。2013年初中国保监会和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使得环责险升级为“强制”性质。2014年8月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进一步要求强化责任保险制度,助力我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实现环境管理转型。
  “环责险是以市场手段应对环境污染风险、保障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也是强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产之后的事中监管的重要机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笔者表示,加快建立最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破解因污染损害赔偿范围过窄、环境损害成本过低,导致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不合理现象。今后,环保部门将积极推动和配合司法机关强化环境司法,将新《环境保护法》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规定细化、落地,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以切实维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这也将倒逼企业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投保环责险,分散和化解巨大的环境风险,构建环境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该负责人最后说。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自此,生态补偿将引入多层次保险机制,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环境保险产品,绿色保险逐渐实现环境管理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