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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7 12:03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对人们的保障力度持续上升。进入2015年后,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将大幅减轻。昨日,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4.31万人。

  针对近年来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本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实现“一个增加、两个提高”,即新增8个统筹支付门诊慢性病种,最高限额和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调整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这意味着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增加了10%。

  慧择提示:从2015年1月起,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可报销85%的慢性病费用。目前,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其待遇水平也在逐渐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