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高等教育体系被分为三个阶段, 本科和本科毕业之后的学习:
第一阶段 (本科)相当于学士学位
第二阶段 (硕士)专科研究相当于硕士学位
第三阶段 (博士)相当于博士学位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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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外交部 (MAE) 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 (DRCES) 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MECT) 合作,共同组织此项教育交流项目和沿续大学教育项目。
外国公民 可以到罗马尼亚留学,可以使用外语学习(此留学生所选择的大学如果会提供这种教育形式)或学习罗马尼亚语(如果候选学生不会讲罗马尼亚语,则必须参加一年的语言培训 — 预科班 ):
一 留学生可以以自费的形式在罗马尼亚国立大学学习 (附件1) 或在罗马尼亚私立大学学习 (附件2).
一 留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在罗马尼亚国立大学 (附件1) 学习。奖学金由两种方式提供
通过正在实施中的双方合作协议或经 单方面提议给予提供;
由罗马尼亚国家通过罗马尼亚外交部(根据第 288/1993号政府决定)提供。
在海外居住的罗马尼亚出生的公民想在罗马尼亚完成他们的教育,可以向罗马尼亚外交部 (MAE) 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的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候选学生以自费形式留学
候选学生以自费形式留学的费用和付款条件是按照政府第13/1993号规定,并经第102/1994号法律批准。
教育费用应在学校开学日期前10个月支付,不管学生何时到达学校学习。
希望以自费形式在罗马尼亚学习的学生,外国申请者需发函给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MECT) ,如需选择他们自己喜爱的大学(国立大学或私立大学),需提交如下档案:
- 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MECT) 申请表(罗马尼亚 留学录取通知书),需如实地填写;
- 学历证书(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须提供一个最终受教育的证书,它可以帮助此学生接受更高一等的教育(如果申 请大学学习,须出示高中毕业证书;如要申请硕士学习, 须出示大学毕业证;如要申请博士学习,须出示硕士学位 的毕业证);
- 如果从所在国的大学中途转换到罗马尼亚继续上大学,申 请者需让罗马尼亚大学了解并承认此学生之前所学习的内 容,必须递交一份:到目前学习为止所获得的成绩单的公 证件和翻译件还有之前学习的课程目录证件和翻译件;
- 出生证明的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
- 健康体检证明书,需证明申请者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或 者是留学所不相容的疾病。
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向成功获得留学资格的国外候选者个人发出“录取通知书”。 候选者为了得到长期的留学签证,应向能够出示罗马尼亚签证的驻贵国的罗马尼亚大使馆签证处申办签证,并提供所需文件,这些文件中应包括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申请文件应截止到:
- 候选者申请到罗马尼亚的第一年为预科班学习,提 交申请文件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
- 候选者申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习,提交申请文件截止到2008年8月30日。
罗马尼亚国家所提供的留学奖学金
1. 奖学金是通过双方达成的双边协定提供给到罗马尼亚的国 外学生奖学金方案是由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下属的国际关系与欧洲事务司与其它国家合作协定条款或者是罗马尼亚政府单独提供的。 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找网站: http://www.edu.ro
2. 根据政府第 288/1993号决定,罗马尼亚外交部从2008- 2009学年度开始向外国公民提供奖学金。关于这个方案的全部信息可以在 www.mae.ro 中查找。
(1) 实用信息:
- 罗马尼亚国家经罗马尼亚外交部 ( MAE ) 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 DRCES )批准85名奖学金给国外的学生,并且不考虑他们的原在国和所要求的学位,学生档案的挑选是有外交部(MAE)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 运用现行的法律来进行的。
- 候选者的文件需经罗马尼亚驻国外的使馆或者是贵国驻布加勒斯特使馆(一下简称使馆)递交。
- 这个奖学金的获得者将得到:
- 免费接受教育;
- 给予在校学习的本科生每月相当于的50美金的罗 马尼亚货币;
- 给予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每月相当于56美元 的罗马尼亚货币
这些奖学金不包括学生个人的花费和国际交通费用。
外国学生需付他们在大学学生公寓的住宿费。在学校宿舍 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将比其他学生拥有在学生公寓住宿的 优先权。
- 罗马尼亚外交部批准的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a) 第一等级(学士):这个方案是提供给那些大学之前的学业已经毕业(高中毕业)或者是在其他国家已经上了一部分大学的学生,如果希望在罗马尼亚继续他们的学业,需要3 - 6年来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 在大学学习结束时,他们会获得毕业证书。
b) 第二等级(硕士):这个方案是提供给那些大学已经毕业,但希望在罗马尼亚继续学习本科之后学业的学生,需要1.5 – 2年时间,在大学学习结束时,他们需要写出毕业论文,并会获得毕业证书。
c) 第三等级(博士):这个方案是提供给那些大学毕业或硕士毕业而希望继续在罗马尼亚学习博士学位的学生,需要3 – 4年时间(根据所选择的专业的要求,时间不同)在博士学业结束时,需写出博士学位论文。
- 成功的候选者申请的奖学金包括第一年罗马尼亚语的预科学习,并且之后应该选择使用罗马尼亚语的专业课程,如果在预科班结束之后,他们选择的专业是使用非罗马尼亚文的外国语,他们的奖学金将被停止。
- 候选者的档案应向使馆递交,每份档案应根据留学指南的要求分为2份副本,将被罗马尼亚外交部(MAE)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进行选择。 其中第一份材料包含档案的原件副本的公证件,如此档案使用的不是英语或法语,还需加入语言的翻译公证件,翻译语言可使用:罗马尼亚语、英语或法语; 第二份副件档案包含只是 第一份档案所提到的原件的普通复印件。 通常,罗马尼亚大学在注册时需要提供档案的原件、副本的公证件和将档案翻译成罗马尼亚语的原件公证件。
- 最重要的是要认真地填写各种表格,并对于候选者的姓名和详细信息以及联系方式给予注意。
- 罗马尼亚外交部(MAE)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MECT )将关注候选者所选择的专业与其之前所学习的专业领域是否相符, 并将尽量满足候选人所选择的专业领域。
(2) 方法
- 候选者需提交全部的资料,并只递交给罗马尼亚驻贵国使馆 或候选者所在国驻布加勒斯特使馆。
任何候选者直接向罗马尼亚外交部或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 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以及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递交材料的行为,都将不予以考虑。
罗马尼亚外交部2008- 2009学年度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必须向 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 DRCES )注册,不得超过2008年4月15日,无 所谓是通过驻贵国的罗马尼亚使馆申请的还是通过候选人所在 国驻布加勒斯特的使馆申请的。
- 使馆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必须:
- 检查罗马尼亚外交部(MAE) 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 与青年部 ( MECT )的表格是否填写正确;
- 应保证申请人自己保留一份他自己填写的申请表格的复 印件;
- 发出完整的档案,以及包括所有外交部奖学金申请表中提 出的文件;
- 如果有高中本届毕业生或大学和硕士的本届毕业生 在申请时,尚未到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那么在他们取 得毕业证之后, 使馆须在9月1日之前将他们的 毕业证书副本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发回到罗马尼亚国内.
- 向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DRCES) 发出证明, 内容是成功的候选人在获得罗马尼亚外交部批 准的奖学金后,将肯定会应用此项奖学金的一份承诺。
- 这两份档案递交到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 (DRCES)注册后,除上述所讲的毕业证书的副本外, 他们不能再补充其它的任何档案。
- 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以考虑并不退还给申请者本人。
- 申请人的材料如不被外交部(MAE)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 青年部 ( MECT )选择,也将不予以退还。
- 在2008年4月15日之后,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 和科学关系司(DRCES)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外交部奖学金的档 案。所有未得到奖学金的候选者如果还对到罗马尼亚去学习 感兴趣,都可以直接按照以上留学指南的第I条,提交一份 新的材料,申请以自费的形式去留学。
- 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DRCES)将认 真地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之后,他们将向外交部(MAE)和罗 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的挑选委员会提交这些 档案。 委员会将选择那些可获得名额的候选者,同时将无法 获得名额的候选者的编号写进等候者名单,以防被挑选的候 选者由于某些原因退出奖学金,可由委员会从等候者的名单 中选择。
- 罗马尼亚外交部(MAE)挑选委员会研究留学生档案的时间截 止到2008年5月15日。
- 罗马尼亚外交部(MAE)挑选委员会将选择好的候选者档案发 给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挑选委员会。 经过 他们自己研究和选择之后,这个委员会将发给“罗马尼亚留 学录取通知书”。这是办理留学签证和所选择的学科入学注 册时的必要文件(原件)。
- 如果候选者不在申请表上写明两个大学志愿,但被候选者所 选择的大学已经没有位置的情况下,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 青年部 ( MECT )将选择另外罗马尼亚有位置的高等学校(相 同专业)介绍给此学生。 在收到这所介绍的大学发出的“留 学罗马尼亚录取通知书”之后, 候选者可自由地选择接受或 拒绝该奖学金,假如在拒绝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以上指 南的第I条选择自费留学。
- 截止到2008年7月15日,罗马尼亚外交部(MAE)和罗马尼 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 (DRCES)将通过使馆 向成功获得奖学金的候选者发出“罗马尼亚留学录取通知 书”原件。
- 截止到2008年9月1日, 使馆会将候选的申请人材料发 到罗马尼亚外交部下属的文化教育和科学关系司(DRCES)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 向罗马尼亚外交部发出证明, 内容为:成功的候选人在获得罗马尼亚外交部批准的奖学金后,将肯定会应用此项奖学金的一份承诺书。
- 候选人高中或大学的毕业证书或候选者已经毕业的其它教育形式的证书公证件及副本,如果使馆不将候选者的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递交到罗马尼亚外交部,那么这份档案将被拒绝,此候选人将自动地被放进等候名单的第一位 。
- 从2008年9月20日 – 10月10日间,成功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进入罗马尼亚 ,首先必须到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国际关系与欧洲事务处( 地址:Str. Spiru Haret, nr.12, room 1)进行个人的罗马尼亚留学注册,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国际关系与欧洲事务处将发给此候选人一张注册指示令给其的接收大学。他们将递交所有申请材料的文件(原件)和“录取通知书”的原件。持有奖学金者还要向学校接收他们的系秘书处递交同样的原件和档案的公证件与翻译公证件,同时将罗马尼亚教育、研究与青年部 ( MECT )国际关系与欧洲事务处发出的注册指示令交给学校的系秘书处。
(3) 罗马尼亚外交部(MAE)批准的奖学金所要提交的文件名单
- 使馆(驻贵国的使馆和贵国驻布加勒斯特的使馆)发出的信 函 包括如下:
- 候选者申请的奖学金方案的分类说明,(如:罗马尼亚 政府通过罗马尼亚外交部提供的奖学金)
- 候选者的全名
- 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候选者对学业的评述
- 档案的目录
- 最终教育的毕业证书 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如果候选者正在处于大学之前,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过程中(尚未参加最后的毕业考试并且尚未到领取毕业证书的日期),候选者档案应包括一份证明以及这个证明的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这个证明应说明该候选者将要参加2007-2008学年度的毕业考试,并要明确说明即将发出毕业证书的日期。 之后,如果该候选者的档案被选择获得奖学金,应该将之后发给他们的毕业证书的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递交到使馆,另外还有一份关于将来会使用此奖学金的承诺书。
- 成绩单 (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
- 持有大学毕业证书或持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证书 的候选者 ,需出示大学期间或高中三年的全部成绩 单。如果,尚未高中毕业的候选者,需出示高中前两 年和 2007 年- 2008 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
- 已在所在国读大学,需要到罗马尼亚继续相同学业学 习的候选者,需出示之前所学全部课程的目录以及目录 的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还有大学期间全部成绩单。
- 需要到罗马尼亚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候选者,需出示之前所学全部课程的目录以及目录的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还有大学期间和读硕士学位所有的成绩单以及这些成绩单公证件和翻译公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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