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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已公布

更新时间:2015-01-15 10:56
  【摘要】一直以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问题便成为各事业单位关注的重点,有关部门也十分重视。据调查获悉,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缴纳费为工资8%。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今日公布。决定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
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决定指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决定要求,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决定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正式进行,今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由单位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