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04:04
【摘要】一般情况下,合理的事故处理程序可以有效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其中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备受关注。那么,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般来讲包括告知、救援、事故报告、指导与协助、调解、诉讼等程序。
(一)、告知
告知分两种情况:对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必须要履行告知义务;对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告知其父母或其他家人,要根据受伤害情况和学生本人意愿等因素决定,有时学生受伤害严重,即使学生表示不愿意告诉家里人,但鉴于学生本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要有人照顾等,学校也要通知学生家长或家人知晓。
(二)、救助
学校救助义务,就是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不能先论过错和责任,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救助受伤害学生。
(三)、报告
报告是指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对学生伤害、伤亡事故报告的职责。
(四)、指导、协助
指导、协助是指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协助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规定。
(五)、协商,调解和诉讼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民事侵权争议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即协商、调解和诉讼。
(1)、协商是争议各当事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这种解决争议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没有第三人介入,而完全依靠双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争议能否解决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2)、调解也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非司法解决方式。所谓调解是指学生伤害事故当事各方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其劝说诱导,促使事故争议的当事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调解与协商的区别是调解有第三人介入,协商没有第三人介入。调解与协商都是以当事双方的自愿为原则,调解人只能说服劝导而不能自主做出有约束力的决定,争议能否解决最终还是取决于争议双方能否达成协议。调解按照调解主持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3)、诉讼,俗称打官司,是通过法院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民事诉讼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与协商和调解相比,民事诉讼是解决学校与受伤害的学生或学生家长之间事故赔偿争议的终局性方式。因此,受伤害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同意协商、调解,可以依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学校安全事故包括及时告知、尽快救助、指导等处理程序,而且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校方需尽快救助受伤害学生,切勿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