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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5-03-04 09:46

  【摘要】为了规范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举报处理工作,保障举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那么该《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健全举报处理工作制度机制。保监会6日发布《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举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健全举报处理工作制度机制,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并在官方网站公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等信息。

  《办法》规定,中国保监会建立举报处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派出机构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的举报处理情况。

  关于举报的受理和答复,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官方网站公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