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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申报结束

更新时间:2017-08-27 22:59
  【摘要】江西省近年来在社会保障政策上不断进行调整,为广大群众提供较好的生活保障。据调查获悉,江西直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并已于近期结束。

  据悉,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本人2014年工资总收入(含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2014年新增在职人员由单位根据本人当年工资收入和发放月数,计算全年工资总收入,并以此折算成2015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申报。

  在职人员申报月缴费基数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月缴费基数11583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均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月缴费基数2317元)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退休人员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本人2014年12月退休费(包括按规定审批的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作为2015年月缴费基数申报,并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慧择提示:江西省从11月26日至12月17日期间,开展2015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数申报是根据在职人员2014年工资总收入折算而成的,新增在职人员则由单位根据本人当年工资收入和发放月数,计算全年工资总收入进而折算成缴费基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