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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加强 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增强

更新时间:2017-08-26 00:36
  【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农业保险的保障。如今,我国社会经济步入新常态,农业保险发展开始凸显新契机。

  今年以来,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到保险“新国十条”明确“大力发展 "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以及日前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一系列政策利好都为我国农业保险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保险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及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作用积极。特别是在改革红利的刺激下,农业保险已实现跨越式发展,覆盖面和参保农户数都有了显著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据最新《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市场报告》披露,随着一些保险公司陆续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农险经营主体已由2008年的7家增至2013年底的23家,每个省市均有2到3家保险公司获得农业保险经办资格,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正逐步形成。2013年,主要农作物承保11.06亿亩,保费收入306.7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赔款支出达到208.61亿元。

  随着去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这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三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国家对于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不断加强,先后启动了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开始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同时,提高了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另外,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实际上,要实现“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强化金融服务”等目标,则必须要得到政策方面的持续政策扶持。在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被再度定调为2015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目前已经到期的两项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这将大大降低涉农金融机构运营成本,提高支农积极性。而这一延长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也彰显出国家对构筑农业保险长效机制的决心。

  从目前情况看,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保障程度不足、产品创新不够、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财政压力大等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发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保监局局长左绪文就曾建言献策:“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顶层设计,解决好"政府配餐"和"农民点菜"间的矛盾。”提高保险业为农业发展服务保障能力,显然应从多方面着力。

  此外,尽管中央惠农保险政策持续利好,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更应注重将财政补贴政策与基层农民实际需要有机结合。上述《报告》就建议,一是要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因地制宜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二是要调动区县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宣传的主体地位;三是要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引入新型科技提高效率,建立农业保险信息披露的渠道和制度,注重农业风险管理。

  事实上,现代化农业“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值、高收益”的特点,也相伴增加了农业经营的高风险。农业发展模式趋于一体化、农业风险关联度增强,都催生了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专家呼吁,应提升农业保险创新服务能力和服务方式水平,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切实发挥其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作用。更为关键的是,应提高农业保险在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将更多政府救助资金转换为保险费补贴,健全和完善以农业保险风险分散为主体,多种灾后援助项目为辅助的灾害援助制度,加强农业灾害的法律体系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提高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总之,我国正处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时期,农业生产逐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投入的规模更大,面临的风险也就更高,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日益增强,作为“绿箱政策”的农业保险补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由此可以预见,农业保险未来发展天地广阔。

  慧择提示:今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利好政策不断,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参保农户数都有了显著提高。在发展过程中,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有法可依,其发展服务保障能力也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