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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五举措确保农民工朋友不会“落难”

更新时间:2014-12-22 11:27

  【摘要】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却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打工者,其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贡献巨大。据报道,近日,蕲春县主要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农民工朋友“两节期间”不会“落难”。那么具体是哪五项举措呢?

  为保证农民工劳有所得,确保农民工朋友“两节期间”不会“落难”,安心回家过年。连日来,湖北省蕲春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对该县在建建筑企业、两大园区企业、加工服务业、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及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也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加强组织领导。为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杜绝在萌芽状态,该县群策群力,以“五大”加强措施雷厉风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会、妇联、司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分片、定责、入企的原则,以乡镇(办)人社所为基本“网格员”,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实施动态监管。

  加强政策宣传。该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编印成小册,随身携带,每到企业检查都免费送到农民工手里。同时,该县还编印5000份《农民工维权卡》、《务工人员必读》等通俗易懂资料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工资管理。该县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备金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密集型企业工资管理,对亏损企业和欠薪逃匿单位,将在保证金中兑付农民工工资;该县还规定,在“两节”期间,对用工超过300人的建筑工地、餐饮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工资月报制,要求这类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每月发放情况及时上报劳动监察部门,动态监控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预测预警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事件发生。

  加强维权建设。该县在规模以上企业公布劳动维权举报电话,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小组成员手机号码在56家企业公布上墙;在县电视台、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维权热线12333,规定劳动监察大队维权电话24小时待机;在劳动监察大队和15个乡镇(办)人社所设立举报投诉信箱,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及时投诉,对投诉案件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

  加强惩处教育。该县对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和隐患的企业进行预警,对涉及农民工根本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对在建工地、正常运营企业在兑付农民工工资出现不诚信行为实行扣分管理,每个单位诚信值为10分,扣完10分后,将企业诚信情况报送上级部门,吊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待其兑现农民工工资后才允许营业。

  截至目前,该县共检查用工单位43家,共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12起,为12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4090元,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982份,督促23家企业为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蕲春县主要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农民工朋友“两节期间”不会“落难”。其中包括成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编印成小册,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备金和工资保障金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