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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

更新时间:2015-02-10 09:42
  【摘要】近年来,医疗责任保险备受各方的关注,这一险种有利于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据悉,甘肃明年底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省公立医院。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甘肃省将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将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疗意外等风险事故纳入保险责任。

  《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各级政府通过保费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为失独老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城市低收入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户家庭等购买补充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并为计划生育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各地政府为残疾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和公立医院改制。

  《意见》强调,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将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疗意外等风险事故纳入保险责任,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到2015年底,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化解医疗纠纷。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指导意见,鼓励各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提供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将教职工校方责任、实习安全责任、校车承运人责任纳入保险范围。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配套衔接制度试点。发展以各类电梯、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为重点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在影剧院、商场、写字楼等公众聚集场所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意见》明确,针对我省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开展地震保险、泥石流保险等巨灾保险试点,发挥保险业在巨灾保险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对巨灾保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巨灾风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

  慧择提示:甘肃省将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到2015年年底,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此外,该生还将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指导意见,完善校方责任保险,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