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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加强监管 严禁违规承诺收益

更新时间:2017-08-26 05:27
  【摘要】随着网购方式的逐渐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上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目前,保监会出台首份互联网保险监管征求意见,网销保险受到一定的监管

  动态:网销保险加强监管
  昨日,从保监会近期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上了解到,该《意见稿》明确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资质,除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注意到,保监会对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留有一周。对于备受关注的意见稿执行时间约定为“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就此分析,不少业内人士预测,此办法将在年内执行。

  营销:严禁违规承诺收益
  网销保险产品宣传时,往往将产品名称和预期收益率用醒目的字体标注,而收益的不确定性这类风险提示的内容却用很不起眼的字体来展示,投资者一不小心就会对风险提示一晃而过。不过,以后这样的宣传方式可能行不通了。
  保监会在《意见稿》第八条中明确提出,“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其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下列内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该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在淘宝保险频道见到,一款两全保险分红险以其硕大的字符标示着“累计预期收益率25%”,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仔细研读产品说明后发现,25%其实是5年期满后的累计收益率,而该产品同时承诺“期满,可获得11.7%保底收益”,对于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更是只字未提。

  收费:不得返现和代收保费
  返还现金券、送电话费……这样的促销活动在网销保险中已司空见惯。对此,《征意稿》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网上买车险,赠送的上千集分宝,以后在网上购物缴费或还信用卡都可以抵扣使用,还是多划算的。”市民钟女士说,100个集分宝等于1元钱,可在网络购物时抵扣相应比例的现金。
  发现,在淘宝保险频道,购买保险产品赠送集分宝的活动仍火热。昨日下午,浏览天猫“淘宝保险”和“招财宝”网页发现,保险年度促销仍在继续发力,最为热门的有车险和寿险。除了最高送30万集分宝外,有的保险公司还打出了“最高返现250元,满1100元送100元”的促销活动吸引投资者参与。
  此外,《征意稿》还明确“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并进行转支付。”市内保险业内人士分析说,这意味着第三方网络平台应该开设专用账户直接对接险企账户。

  提示:网购保险要提前规划做好比较
  调查发现,目前,保险业互联网销售有三种方式:一是官网直销B2C,二是由第三方平台分销B2B2C,以及第三种代理人上网A2C。值得注意的是,高速的增长率也使得风险事件频发。保监会曾发出风险警示。
  对此,重庆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谭湘渝教授表示,消费者网上购买保险首先要当心假保单,最好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购买。同时,尽量购买本地有网点的保险公司产品。对于自己买什么,要提出关键需求并提前做好规划,对比保障。此外,网上购买保险特别是要留意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犹豫期、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投资风险提示等信息。

  慧择提示:目前,保监会对网销保险进一步加强监管,严禁网销保险产品违规承诺收益。在收费方面,网销保险不得返现和代收保费,消费者在购买网销保险时,需要提前规划做好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