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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职工医保缴费截至2015年1月31日

更新时间:2015-01-29 10:04
  【摘要】医保缴费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广大职工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医保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据调查得知,银川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期延长至明年1月31日。

  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居民参保缴费科科长王永庆告诉媒体人,目前三区已有1.8万多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还有近1.9万人未缴费。考虑到年底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压力较大,该中心将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15年1月31日。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银川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复函》规定,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4349元)计算,本次银川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131.28元。为避免扎堆缴费,建议您持本人《银川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参保手册》及早到辖区内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或地税大厅缴费,以免造成断保,影响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慧择提示:今年起,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改为在每年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下一年度费用。为了减轻广大职工的缴费压力,银川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