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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

更新时间:2015-01-29 10:04
  【摘要】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进入倒计时,2015年参保工作也于9月1日启动。据悉,广州居民可在本月20日之前缴纳明年居民医保费。以下是具体情况。

  从化增城个人缴费标准略低
  本次城乡医保新政将整合全市现有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和新农合参保人,受影响的参保人数量达到469万之多。目前,上述两大领域的参保人缴费、待遇标准均有差异,仅城镇居民医保这部分就分为了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以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三类人群。本次新政调整后,全体城乡居民参保人将实行统一缴费、统一待遇以及统一的服务管理。
  其中,参保人最关心的缴费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调整。按规定,参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动态筹资机制,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 5%,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予以补贴。
  也就是说,按照2013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2049元/年)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8887元/年)之和的平均数(30468元/年)为基数,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全市(不含增城、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同时,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由于增城市、从化市农村经济较落后,原个人缴费较低,为顺利整合制度,增城市个人缴费设定1年过渡期、从化市个人缴费设定2年过渡期。

  同一标准缴费享受同样待遇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实现全市统筹,但新农合是各区独立统筹,筹资标准、待遇范围和标准均有差异。两大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将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
  在缴费筹资标准统一的情况下,城乡参保人的医保待遇范围也将统一。均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医保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待遇问题,城乡居民也不再存在差异,完全执行同一个标准。
  对三类受新政影响的人群,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待遇适当倾斜提高,与目前的待遇水平相衔接,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由于个人缴费水平降低,个别待遇适当下调,下调的待遇水平与其少缴费用水平基本相当,与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务更为便利。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从明年起,广州市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除在校学生外,其他城乡居民应于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