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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关于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5-01-27 08:48

  【摘要】为了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资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设立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那么该《意见》的出台主要有哪些意义呢?

  7日,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今天召开第六次会议,会上讨论审议了《关于设立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媒体人了解到,山东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国第一家省级社保资金投资运营机构,它的诞生将有助于打破全国社保资金理事会在社保投资领域内的垄断局面。

  研究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专项小组及成员调整建议名单》,讨论审议了《山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意见》、《关于设立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会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今年7月份,山东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就明确,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接管理划转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行使投资者职能,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省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对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监管职能。

  全国社保资金理事会“垄断局面”将被打破
  目前,中国进行社会保障资金投资的只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家。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2013年年报,该理事会主要管理三块资金:一是为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保战略储备资金;二是做实个人账户的中央补助金;三是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有专家表示,山东成立省级社保基金理事会一旦成立,表明山东省级财政也会像中央财政一样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社保资金的战略储备。更重要的是,山东在落实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的“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这项改革上向前走了一步。

  会场传音
  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会议指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省属企业负责人担负着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的重任,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做节约勤俭的模范,强化担当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把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尽量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会议强调,目前,我们已完成新一轮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要加快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组织机构不断优化。要加快“四张清单、一个平台”权力运行框架体系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政府战略规划制定、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尽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微观事务的管理。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2月7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设立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意见》明确,该理事会主要管理三块资金,即为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保战略储备资金、做实个人账户的中央补助金以及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