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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分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4-12-11 10:45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为此政府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据报道,近日,横沥分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为不断提高全镇公民法律素质和横沥镇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横沥分局积极响应参加横沥镇政府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在华润广场举办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安排人员到场开展社保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司法分局、人大办、党政办、社保、劳动、工商、计生办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此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为广大市民宣传各种政策、法规,派发各类宣传资料。横沥分局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切入,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律法规。同时,主动把社保的最新政策和最新动态传达给广大群众,解释了试点学校新莞人子女参保等政策、介绍了社保卡“诊疗一卡通”等功能应用。活动现场横沥分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对社保转移、失业补助领取、工伤认定、社区门诊就医等方面的问题,并结合真实案例加以解释,加深群众对社保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参与此次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及用人单位对社保法律法规的认识,消除他们对社保的疑虑,提高企业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浓厚社会氛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2014年12月9日上午,横沥分局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横沥分局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