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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

更新时间:2017-08-28 04:52

  【摘要】为了妥善解决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过,据最新数据显示,近日,青海省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

  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这些“官保保”为何频频把“救命钱”占为己有?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 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

  ●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 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 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一个多月以来,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其中,青海省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此外,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