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实行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新规
更新时间:2014-12-09 17:53
【摘要】曾几何时,银行理财“1元团购”的产品引起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但近来网站“1元团购”理财产品却被指违规。为了制止理财产品的销售乱象,银监会实行新规。
除银行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代理销售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风生水起”,出现了类似“钱先生”“多盈金融”等平台,这些平台推出的1元钱超低门槛来“团购”银行理财,以此来吸引客户。然而,这类平台的做法,让理财产品成了类似存款这样的“普惠”业务,但事实上,理财并非存款,银行设置产品最低,就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而互联网销售平台这样的做法,无法保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就是将适合的产品销售给对应风险等级的投资者。
这类平台打破了银行理财“5万元门槛”和“面签”两条红线,各家银行也纷纷发表声明称“未授权此类销售产品”,但是一直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此类行为。此前发现“钱先生”代销了理财产品,但是银行只能在官网上警示投资者,并不能很好地制止住此类隐蔽性较强的销售行为。这次新规,很明显已经将银行理财的销售机构限定在了银行,“钱先生”等网站推出的银行理财“1元团购”,类似产品首次被监管层明确指出违规。
而一直饱受质疑的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的投资门槛,可能会松动。《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发行资管计划,销售起点金额为1万元。眼下,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的试点银行约20家。
1%的风险准备金
用于操作失误的赔偿
另外,参照公募基金的风险准备金制度,银行理财版的风险准备金制度也将正式推出。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风险准备金余额要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
如果以目前15万亿银行理财余额简单计算,那么计提的数字将相当惊人,达到1500亿元。不过,据接近监管层人士解释,已经在和监管层沟通了,基数并非是全部15万亿理财产品规模,可能只是预期收益率型产品规模或者不能“出表”产品的余额的1%,监管层可能后期会调整。实际上,部分银行已经在内部建立类似的风险准备金安排。
这笔风险准备金,主要是用于违法违规、违反理财协议、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给客户造成的损益,也就是说主要是操作风险,并未提及资产信用风险、涉及“刚性兑付”的声誉风险等。
目前银行理财亦面临一定的声誉风险、信用风险,是否也能涵盖在赔偿范围之内,作为风险缓释机制。同时,风险准备金的投资运用范围应仅限于银行存款、剩余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范围和期限明显弱于公募基金。
慧择提示:近日,银监会向部分银行下发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代理销售银行理财产品。另外,新规指出,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发行资管计划,销售起点金额为1万元,并且其风险准备金余额要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