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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医保鼓励去社区医院看病

更新时间:2014-12-07 10:35
  【摘要】为了进一步缓解广州市各大医院的就医压力,同时也为了避免让部分人士看小病而占用大医院医疗资源的情况发生,近期,广州市相关机构推出了新的医疗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将正式实施门诊统筹新政及“门特”新政,参保人在大医院就医前是否由社区基层医院“转诊”,将成为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差别的依据,其报销待遇差距将达10%,而参保人今后在社区基层医院就诊,享受到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5%,达80%。

  社区医院看病或报八成
  昨天,广州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新政均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规,参保职工的门诊选点依然是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到社区医院门诊治疗,医保报销比例将从75%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俗称“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将从50%提升55%,如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则降为45%。

  乙肝医保支付额度将提高
  根据新规定,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以参保人周先生为例,从明年起,周先生选定了自己家附近的一家社区医院以及广东省人民医院为“一大一小”的定点医院,今后周先生经社区医院转诊后到省医就医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比例,未经转诊到省医就医就只能享受45%的报销比例。但如果周先生前往中大第一附属医院就医时,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的优惠。此外,之前备受参保人质疑的“乙肝”医保报销,将从目前的“门慢”调整至“门特”管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月可享受的医保支付额度将从目前的150元/月提升至600元/月,居民医保参保人患乙肝后进行治疗,其医保支付额度也由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慧择提示:广州市政府鼓励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士去社区医院看病有利于社会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体现了政府有形手的有力引导作用。当然,这对于习惯于有病就去大医院看的人士而言,将带来新的医疗费用压力,对此,建议此类人群不妨通过提前为自己购买份商业医疗保险以缓解这方面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