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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事件多发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规范协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13:5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投保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产品,而保险欺诈案件也随之多发。为了进一步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行业协查机制,进一步防范保险欺诈。

  据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张欣介绍:“自2003年四川保费跨百亿大关后,随着业务的发展,会员单位越来越频繁地提出了关于风险案件排查的需求。协会自2006年开始在业内开展风险案件协查工作,但当时的协查工作比较随意,组织形式也较为松散。2007年,为更好地保证客户隐私和会员单位信息资料安全,协会发出《关于对各会员单位协查请求进行规范的函》对协查工作进行规范,对协查申请格式、人员要求和秘书处的登记管理工作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如今各会员单位提出协查申请时,都能按照规范执行,协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2012年至2014年10月的数据来看:该协会2012年共收到9份协查申请,包括意外险5份,健康险3份,人寿险1份。其中5份查到为多家投保案件,最多的一件涉及8家保险公司,最高涉案金额86万元。2013年共收到18份协查申请,包括意外险10份,健康险6份,人寿险1份。其中1份查到为多家投保案件,涉及7家保险公司,最高涉案金额约360万元。2014年截止到10月底共收到16份协查申请,包括意外险14份,健康险1份,人寿险1份。其中7份查到为多家投保案件,最多一件涉及13家保险公司,最高涉案金额约380万元。

  在协会收到的43份协查申请中,意外险的协查占主要部分,共29件,占比67.44%。其中,由财产险公司提出的意外险协查申请共18份,占比62.07%;寿险公司的意外协查申请共11件,占比37.93%。对此,张欣分析说:“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意外险业务在寿险总业务量中占比较低,且寿险公司在长期经营健康险、意外险的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风险管控经验和缜密的操作流程,因此在意外险方面对行业协查的需求远低于财产险公司。”

  同时,43份协查申请中涉及健康险也较多,共10份,占比23.26%,主要是对重疾险和费用补偿型医疗险进行协查。涉及重疾险的协查,关注的焦点在于被保险人是否涉及带病投保。“公司往往在客户投保时间与申请理赔的时间过于靠近时,才对其投保行为产生怀疑,并通过在业内查询是否有类似投保行为来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从风险控制上来说,公司有必要认识到,通过行业协查来发现问题,只是事后的补救措施,如何在客户投保之初即进行必要而周全的调查、做好核保工作,才是防范重疾险道德风险的根本。”张欣建议。

  在申请意外险协查的案件中,共查出10件多家投保案件,占比76.92%。就如何加强对意外险经营风险的管控,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有以下建议:

  一方面,统计数据显示,协查出的多家投保的意外险案件,多为卡折式意外险保单投保。该形式如果操作不规范,就会与保险法规定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产品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相冲突。保险应该体现出风险管控和补偿功能,而不应起到反作用。有些卡折式保单在未能采取其他手段获取被保险人意愿的前提下,应暂缓销售此种形式的意外险。此外,在没有行业数据大集中、无法获取投保人是否已在其他公司投保意外险信息的前提下,如果公司一定要对外销售卡折式意外险,也应对个人购买意外险卡单的份数进行限制,并让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以更好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利益。

  另一方面,随着保险知识的不断普及、社会大众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骗保、保险欺诈案件的数量必然呈上升趋势;同时,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保险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业务数据流迅速扩大,延续传统的运作思路,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现有的保险市场。如何整合数据,对保险风险进行预测、防范和化解,采取信息化技术手段管控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行业信息化平台,从源头上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案件进行管控,已经是全行业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正式出台,保险业在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防范和抵制保险欺诈的能力,加强各会员单位对保险风险案件的管控,将是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一个系统工程。“本协会将不断总结,长期不懈地开展相关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张欣表示。

  慧择提示:保险欺诈案件的多发,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秩序。自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协查机制后,具有一定诈保、骗保嫌疑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协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