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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保卡可购买商业保险产品

更新时间:2017-08-28 08:13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项社会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以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完美的服务。在医保卡使用方面,云南省医保卡将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受到广大参保人的欢迎。

  昨日,从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省本级城镇职工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了。

  以往,医保卡里的钱只能用于个人看病买药,医保卡里的钱常被闲置。为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目前,医保卡可购买的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产品有《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和《吉瑞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吉瑞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保险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31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1800元;为成年人提供36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500元。投保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在发生保险责任时,给付保险金,期满返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10%,保证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

  从昨日起,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信息系统通过测试并上线运行。该系统是在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上开发的可移动刷卡系统,持卡人只要电话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就会有保险公司的服务专员上门办理,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

  慧择提示:云南省进一步扩充了医保卡的功能及使用范围,医保卡将可以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产品。此外,持卡人使用医保卡,早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需要注意,受益范围含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