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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国十条”公布 个税递延型养老险率先试点

更新时间:2014-12-02 10:43
  【摘要】保险“新国十条”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纷纷开展贯彻学习政策的活动。目前,上海版保险“新国十条”已经公布,对上海保险业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保险“新国十条”绘蓝图,沪推出“28条”促落实。昨天,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率先试点、在自贸区筹建保险交易所等列入了明年的工作进度表。

  《实施意见》分为7大部分共28条,并梳理明确了6大类33项重点工作作为附件。

  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契机,全面推进上海保险业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发展离岸保险市场,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建立自贸区国际化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打造国际化保险创新平台;探索保险监管制度创新。

  立足上海国际金融、航运中心建设,不断增强上海保险市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着力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发展各类区域性保险中心;加快建设航运保险中心,完善航运保险服务体系,实现保险与航运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建立保险资金运用中心,集聚保险资金运用机构,推动保险资金全面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投资,完善上海金融市场体系。

  强化商业保险对民生保障的有效支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应对老龄化的民生保险,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险率先试点,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各类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业务;鼓励政府采购养老、医疗等保险经办服务,重点推进大病保险,探索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等。

  加强保险在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高效运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运用责任保险促进社会管理模式转变,在涉及公众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校园安全、实习安全领域推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防灾防损体系增强城市抵御风险能力,积极发展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巨灾保险;深化农险创新保障都市型农业发展,发展丰富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的特色农产品保险。

  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促进作用支持保险资金深度参与上海城市建设;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联动;发挥保险对贸易转型升级的保障功能;提升保险对新经济、新业态的培育作用;为上海城市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

  完善基础设施和支持政策,营造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昨天介绍说,上海保险市场的机构多样性、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水平在全国首屈一指,对全国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船舶保险收入已占全国的46%。截至今年6月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产占全国的42%,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占全国保险业的55%。上海已经初步具备率先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基础。

  慧择提示:上海积极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并出台了相关细化政策。在上海版“新国十条”推出以后,将进一步推动上海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而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将于明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