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公布

更新时间:2017-08-26 07:17

  【摘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对保障居民养老有着重要意义。据报道,近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我国将从立法层面保障百姓“养命钱”保值增值。

  2000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设立基金当年中央财政拨入200亿元。经过14年发展,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10187亿元,累计年均投资收益率7.95%,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

  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中国境内市场投资运营,也可以在境外市场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科学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

  根据征求意见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根据相关说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不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构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