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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更新时间:2017-08-26 03:58
  【摘要】据悉武汉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后,武汉医保缴费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值得提醒的是,今后武汉市大学生也可以参加武汉城镇居民医保

  大学生怎样参保 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可参保
  曲文介绍,大学生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保需统一到就读学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由就读学校代收代缴个人居民医保费。
  往年,大学生办理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不能补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也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大学生每年将个人居民医保费缴至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将代收的居民医保费按有关规定统一缴至地税部门。

  如何办理停保 在校学生可在就读学校办停保
  据介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和已上幼儿园的儿童到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大学生到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其他参保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社区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待遇如何衔接 大学新生享受待遇不受影响
  李鸣介绍,为避免大量现金报销及缓解社保经办机构经办压力,平稳解决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与待遇享受的衔接问题,对于2014年度已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5年度规定的缴费截止时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对于大学新生居民医保,以2014年9月1日注册名单为准,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2014年9月1日起计算。

  慧择提示:据悉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果大学生想办理停保,携带相关证件在就读学校办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