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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更新时间:2015-01-12 09:10

  【摘要】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灾害造成的损失成逐年递增的趋势。如何应对这些损失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仅仅依靠政府救助和捐赠在巨灾面前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推出了巨灾保险制度。据报道,目前,宁波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代表宁波市政府与宁波市巨灾保险共保体签署保险合同,这标志着当地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太平洋保险作为共保体成员之一,获得宁波市巨灾保险的承保资格。

  宁波巨灾保险由政府出资38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保额为6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服务,保障宁波市范围内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在甬人员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的救助。因巨灾导致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抚恤金额最高10万元/人,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发生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赔付家庭财产损失的救助费用,救助额度最高2万元/户,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居民因在巨灾期间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最高每人10万元的见义勇为增补抚恤费用。太平洋保险下辖的太平洋产险宁波分公司此次取得宁波巨灾保险15%的承保份额。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宁波市民政局与宁波市巨灾保险共保体签署保险合同,这标志着宁波巨灾保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宁波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宁波市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次生灾害造成的在甬人员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