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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4800多万人

更新时间:2014-11-28 10:42
  【摘要】今年河南省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由原来可自由选择的10个档次增加为16个档次。参保人累计缴费15年,满60岁可领养老金。

  全省城乡居民养老覆盖4800多万人
  2011年,我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试点,统称为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过3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800多万人。今年7月,我省又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和衔接。
  在试点顺畅运行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今年起,全省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制度正式实施后,对我省原来执行的试点实施政策进行了微调。

  个人缴费可自选16个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
  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新政实施后,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由以往的10个档次调整为16个档次,具体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今后还会依据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标准。
  另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补助、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按照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省、省辖市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元。
  县(市、区)政府对重度残疾人或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给予适当补贴。但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慧择提示:截至目前,河南全省城乡居民养老覆盖4800多万人,今年河南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