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暂停养老金倾斜政策
更新时间:2015-01-06 13:15
【摘要】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通常能得到额外增加的养老金。为了体现社会公平性,辽宁省养老金倾斜政策将暂停,养老金低则多补,高则不补发。
养老金职称倾斜政策暂停
市民于先生发现,今年北京市在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时,没有向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政策上的倾斜。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对于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指导性意见,提出各地调整时应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和高龄群体加以倾斜,并进行相对力度较大的调整。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再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新要求,今年一些地区在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没有再单独给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涨养老金。
以北京市为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除了普遍调整外,北京市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而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单独为其涨养老金。今年北京市只是明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政策倾斜是为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这一政策调整,相关部门知情人士表示,过去国家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专门要求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据介绍,过去由于体制等问题,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养老待遇却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学生,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都相差无几,也都具有高级职称,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其待遇就要高出从企业退休者一截。
而近年来,这一情况却又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连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专门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加之这些人员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这些退休较早、当初待遇相对较低的高级职称人员,现阶段退休待遇已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都进入了企业中高层岗位,或者成为企业领导层成员,甚至拿着几十万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时,其缴费水平也都相对较高,一些人在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退休后待遇自然不低。
应更注重调低就高的原则
人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她已经了解到这一情况。对此她分析,此前国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倾斜,其实只是一种补丁做法,属于一种短期行为,并不具有长期持续性,更不可能无限期执行下去。因此这一政策的调整是有其合理性的。
杨燕绥表示,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应注重长期效益,即缴费多、贡献大的待遇水平就应该相对较高,而不是通过政策强行提高某个特殊群体的待遇水平。在一些退休早、待遇低的高级职称人员这些年已经相对较快提高待遇后,养老金调整不再面向高级职称人员群体单独倾斜,是有其必要性的。否则继续这样无条件倾斜下去,就混淆了个人和政府的责任,相当于在某个方面无限放大了政府的责任。
她进一步建议,今后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国家应更注重调低就高的原则。即退休待遇已经相对较高的群体,待遇调整速度应该放缓。同时,优先提高职工中待遇相对较低群体的养老金水平。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辽宁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职称倾斜政策将暂停执行。此外,政策倾斜是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而专家建议养老保险应更注重调低就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