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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7 21:15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看病医疗,减轻群众的看病负担,西安不断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讲述西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相关内容。

  近日,不少市民纷纷前往各工商银行网点缴纳医保。但是近1000元医保缴费单却让在高新区社保中心办理手续的李先生感到疑惑。“缴纳明年的医保个人承担180元,即便是加上补缴的,怎么会1000多?”媒体人了解到,近日不少前来缴纳医保的市民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以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

  2015年度缴费标准是: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

  待遇享受期:2015年全年。如果未在规定时期内缴纳费用,则需要承担缴纳个人部分,还要缴纳财政补贴部分,即:过了11月30日,少年儿童2015年度的费用要缴纳380元,成人缴纳530元。

  近些年,陕西省几乎每年都会提高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政府补助。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2012年财政补助标准是人均250元,2013年提高到300元,2014年提高到了350元。同时,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慧择提示:2015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该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参保居民可全年享受医保待遇。此外,西安也提高了参保人的医保补助标准和保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