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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所属单位可到机构办理医疗保障缴费

更新时间:2014-11-20 10:53

  【摘要】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的一项惠民实事工程,对居民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报道,从下月1日至25日,离休干部所属单位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障缴费

  17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媒体人了解到,从下月1日至25日,离休干部所属单位可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障缴费,医疗经费按年度单独筹集,离休干部异地安置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公立医院,作为本人看病就医的定点医院。2015年,本市离休干部定点医院共24所,医疗专护住院定点医院6所,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定点刷卡门诊18所。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从下月1日至25日,离休干部所属单位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障缴费。其中,医疗经费按年度单独筹集,离休干部异地安置的,可在当地选择自己看病的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