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威海市出台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政策

更新时间:2014-11-20 10:53

  【摘要】众所周知,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对居民来说有着重要意义。据报道,近日,威海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媒体人18日获悉,威海市近日下发《通知》,从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稳定参保、加快推动农民工参保缴费工作等方面,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推动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在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方面,《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转接机制,优化城乡之间、制度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搭建顺畅有序的政策衔接渠道,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制度选择、缴费年限选择和基数选择等途径,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险待遇。

  在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督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进扩面工作,依法严肃处理拒不参保或不全员参保、恶意逃避参保义务的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对用人单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同时,对少数用人单位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在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稳定参保方面,《通知》指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受户籍限制,可以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只缴纳统筹基金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个人账户等医疗保险待遇。探索建立对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扶持办法,帮助经济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稳定参保缴费。

  在加快推动农民工参保缴费工作方面,《通知》指出,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实现应保尽保。农民工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要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农民工就业集中、流动频繁的建筑、商贸、餐饮、住宿等行业,农民工可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威海市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督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通知》还指出,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