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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14-11-20 11:30

  【摘要】为了更好地规范医保医师处方行为,杜绝“大处方”、“人情方”和防范医保基金流失,近日,绍兴市签订了《医保医师服务协议》。那么该协议可以给患者带来哪些益处呢?

  17日晚,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全体医师参加了一场特殊的签约仪式,四位医师代表带头签订了《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接下来,绍兴市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生都将签订该协议。这意味着,今后医师上岗就像司机带着驾照开车一样,违规治疗将被扣分。

  前段时间,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制定了《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旨在全省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费用控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行为的考核,将医保服务监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个人医疗服务行为。

  据了解,医保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并与医保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师。医保医师管理制度是指医保管理机构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每个自然年初始分值为12分。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分值,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累计扣12分或者连续三年违规扣分达到9分以上,医保管理机构可与医师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医保医师服务编码,服务编码注销后,医保医师将不能再为医保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据悉,医疗机构新录用和被注销服务编码的医师,需参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医疗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服务编码和服务资格。该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绍兴市签订了《医保医师服务协议》。这意味着今后医师上岗就像司机带着驾照开车一样,违规治疗将被扣分。签订该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保服务质量,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