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
健康险业务得到较快的发展。据悉,近日国务院发文“关照”
健康险,业界呼吁免征营业税。
商业健康险定义外延扩大
国务院下发“新国十条”(全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3个月后,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再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实施的目标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到2020年,中国要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
“意见扩大了商业健康险的定义外延,一方面将现在主要靠报销型的产品扩大到了前端健康管理和养生护理,另一方面增加了医疗责任险等范围,并且鼓励为健康科技产业融资提供支持。”17日,一位大型
寿险公司内部人士对媒体人分析,“这些都扩大了现在国内健康险经营机构的工作职能范围。我们理解的是国务院希望通过
商业保险这支‘市场化杠杆’多方面促进深化医疗改革进程。”
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地方政府各类医疗保险的深度和广度仍在不断推进。“现在大病保险已经覆盖超过6亿人口,明年有望实现全国全覆盖。”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对2媒体人称。
而从10月下旬开始,保监会已联合各地30个保监局开始对全国展开大病保险检查工作,从前期地方政府招投标,到合同签订、财务核算以及后期理赔服务,对目前参与大病项目的十几家保险机构各地方部门做全面检查。
大病保险细则呼之欲出
此外,媒体人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大病保险五大监管制度,并将细化和完善2013年初推出的大病保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监管制度将在例如在独立核算、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上有更细化的规定。”上述人士透露,预计该制度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完成并推出。
“但要深入健康产业,保险公司能发挥多大作用,能怎么做,各家还在探索。当然我们希望能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一样给健康险同等的税优政策,这在健康险产品的推动上会起很大作用。”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人士说。
《意见》亦要求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主要为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慧择提示:我国商业健康险保费规模从2013年的千亿元,有望快速飞奔至2020年的7000-10000亿元,成为与财险、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业界人士呼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健康管理业务部分扣除体检成本之后再收取营业税,以减轻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营业税额方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