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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利息

更新时间:2017-08-26 21:19
  【摘要】近年来,西安市不断调整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据悉,西安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养老保险本月起缴纳要收取利息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最高可缴纳9000多元,最低近4000元。由于正常缴费期到今年10月底结束,从11月1日开始收取利息,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时,还要缴纳一定的利息,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由收费系统自动生成,提醒参保个人及时缴费。

  慧择提示:从11月开始,西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收取利息,不收滞纳金。还没来得及缴纳2014年度养老保险的西安灵活就业人员需抓紧时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