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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无锡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4-12-16 11:31
  【摘要】企业人员退休以后,公司就业岗位得到流动,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的保障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为此,无锡市于今年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无锡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昨日正式出台。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40多万企退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4月15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根据江苏省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近年来,每年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会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适当倾斜。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根据国家规定,今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70岁以上适当增发养老金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2014年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由于今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往年不同,计算过程较复杂,为了帮助企退(职)人员理解相关政策,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咨询。另外,从4月15日起,本人还可携带“无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养老金调整项目和标准。

  其他人员如何调整
  2013年12月31日前到龄领取养老待遇的下列人员,参照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项目增加养老待遇。
  1、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
  2、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
  3、2003年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人员;
  4、2008年5月1日前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2014年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养老金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此外,70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将适当增发养老金,养老金的增发额差距将得到适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