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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降低意外风险

更新时间:2014-12-16 08:53

  【摘要】养老服务行业是一个微利的行业。现在很多养老院都不敢接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很大的原因就是担心出意外,一个意外可能让养老院两三年的利润打了水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近日,滁州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老人意外受伤,养老机构往往面临高额赔偿,而且容易带来纠纷,这一“顽疾”有望近期得到有效缓解。近日,笔者从滁州市民政局获悉,滁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将有效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及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善后处置能力。

  据悉,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是由安徽省民政厅和保险公司签署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协议,在养老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内,投保机构老人意外受伤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主要保障范围包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内,因过失或意外导致住养老人受到伤害的,不光养老机构可以根据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得到一定赔偿,住养老人也可获得医保之外自付部分的一定赔偿。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标准为每年每床40元,最高赔偿额为每床20万元。滁州市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承保,各类养老机构都可参保,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由市、县民政部门按照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统一投保,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保险公司与养老机构直接签订保单。按计划,该项工作将力争到今年年底,在全市全覆盖。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滁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今后,因过失或意外导致住养老人受到伤害的,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标准为每年每床40元,最高赔偿额为每床20万元。